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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霞在新美服装公司工作期间受伤,谁知刚完成工伤认定后不久,新美服装公司便被工商部门注销。为索赔工伤待遇,小霞向太仓法院提起诉讼。近日,太仓法院调解结案,由新美服装公司原股东许某夫妇支付小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5万元。2015年5月29日,小霞在工作时受伤,但服装厂并没有为小霞缴纳工伤保险。新美服装公司承担了部分医药费,为了逃避其他工伤赔偿责任,许某夫妇向工商部门申请了注销登记。2016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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